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: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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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: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一次分红公告

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 2020 年第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次分红公告


    1 公告基本信息
    基金名称 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
基金简称 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
基金主代码 007425
基金合同生效日 2019 年 06 月 21 日
基金管理人名称 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基金托管人名称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公告依据
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、《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
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、《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
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》等。
收益分配基准日 2020 年 01 月 02 日
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 2020 年第一次分红
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 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 A 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 C
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 007425 007442
截止基准日下
属分级基金的
相关指标
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
(单位:人民币元) 1.0175 1.0162
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
利润(单位:人民币元) 7,416,642.79 23,669,017.42
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(单位:元/10 份基
金份额) 0.1 0.1
2 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
权益登记日 2020 年 01 月 08 日
除息日 2020 年 01 月 08 日
现金红利发放日 2020 年 01 月 10 日
分红对象 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
  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
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 基金份额将以 2020 年 01
月 08 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, 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
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。 2020 年 01 月 10 日起投资
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。
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
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[2002]128 号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
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》,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
基金收益,暂免征收所得税。
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 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。 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,其

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等红利再投资费用。
    3 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
    (1)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,投资知识,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
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。
    (2)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: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,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
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,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
方式的投资者,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。
    (3)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,本次分红确认
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,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。请投资者到销售网
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,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,请
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。
    (4)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,在 T+2 日(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 T
日)后(含 T+2 日)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。
    (5)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,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,投资知识,也可以登录
本基金管理人网站()查阅《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
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和《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
书》等资料。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:95345 垂询相关事宜。
    风险提示: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保证基
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,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
险收益特征,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,投资
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等文件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,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
的保证。
    特此公告。
    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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